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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发文,这类设备不集采
2025-05-30 09:21  浏览:56

设备更新和集采加速推进,各类采购管理逐步明确。

01

医疗设备集采密集
采购政策进化调整


进入5月,医疗设备集采和更新项目密集发布,河南、湖南、安徽、宁夏等地先后启动设备批量采购。

伴随医疗设备采购订单密集发布,集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,集采招标效果与企业当年效益挂钩密切,部分厂家为保住市占率给出超低价;同时,大型设备标准化程度低,不同医院之间具体诉求参差不齐,低价内卷之下,后续的服务、维修、耗材配置等部分是否能保证,需要配套措施进一步跟进。

在各地具体的集采项目中,为保证竞标公平,相关规则也在不断进化。如福建集采实行按预算执行,根据设备不同的采购单价进行分包集采,能促使竞标更为科学、合理。

此外,在设备采购管理的政策上也有细化和调整,对相关采购管理提出更高要求。
日前,上海市青浦区卫健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覆盖申报要求、时间规划、采购形式、质控督查等诸多细则(完整见文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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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中明确提出,要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申报医疗设备预算时,需详细说明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。更新设备应注明原设备使用年限、服务人次数及经济效益等。对于需要接入特定平台的医疗设备,需提前沟通确认技术接口费用等问题

此外,并非所有医疗设备均需集中采购。青浦区要求,单价<0.15万的医疗设备,不纳入集中统一采购范围,由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自行采购;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纳入年度统一采购的,预算主体单位可提出专项采购申请,经有关部门审议通过后,由预算主体单位自行采购。
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,受采购计划变动、参与人数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,采购项目中止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《通知》中提到,项目流标后采购主体单位要总结废标原因,采取措施如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设置合理、扩大招标信息发布范围等。经调整后仍然流标或废标的,经委采购管理工作组审议通过后,在市、区各类政府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,可采取其他方式采购

随着设备采购经验成熟,除公开招标外的采购方式也陆续建立。今年4月《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出台,其中就介绍了邀请招标、单一来源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等多种设备采购方式,具体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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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《通知》还涉及设备验收、质控督查等内容,并要求定期反馈评估结果,作为后续类似设备采购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
02
县域设备市场加速崛起

国产品牌狂揽大订单


医疗设备采购在5月迎来爆发,其中县域医共体采购项目较为密集,安徽、黑龙江、辽宁、福建、新疆、山西等多地以发布招标公告,项目总预算已达十几亿元规模。
今日(5月29日),吉林省2024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正式启动,覆盖磁共振成像系统、血管照影系统、血管造影射线系统、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四大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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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招标公告,此次项目总预算约3600万元,开标时间定于6月19-20日,要求合同订立后45天内完成交付、安装及调试。

从目前开标的设备采购情况来看,中标价格相较预算金额整体降幅较为可观,反映出市场竞争的激烈性。以上文提到的河南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(一期)项目为例,最终中标金额2.03亿元,对比预算资金整体降价40%16CT单价最低降至59.68万元。

此外,在本轮设备大潮中,国产品牌已成绝对赢家,甚至出现多次由单品牌独揽订单的情况。

例如,新疆卫健委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共采购DR267台,预算金额9232万元。最终由万东独家中标,总中标金额5236.5第二批共采购超声174台,预算金额约1.22亿元,由迈瑞独家中标,总中标金额3289.2万元

时至今日,县域市场已成医疗设备的重要放量地,且仍有巨大设备配置潜力待开发。

根据国家卫健委近期披露的数据,县医院专科建设质量仍需加强。精神科、血液内科、病理科、胸外科、眼科等5个科室基本标准符合率低于80%,分别为46.96%、62.07%、65.66%、66.97%、73.68%。

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,要增强县域血液透析、白内障手术、儿科、精神、感染、病理、急诊急救等能力,促进薄弱专业均衡发展,优化相关专科的设备配置,提高同质化服务水平。
在这个快速扩容的市场中,管理的细化将为设备采购良性化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。
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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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赛柏蓝器械】